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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举头三尺(三十一)附身孟歆瑶(2 / 2)


……

几秒钟之后,只有莫辰一个人回到客厅,小静像个活人一样,窝在沙发里沉沉的“睡着”。

莫辰向郑义“汇报”结果,郑义得意的笑而不语,莫辰白了他一眼“别卖关子,说吧,接下来怎么办。”

“夜深人静的,办个屁!睡觉,明儿再说吧!”郑义说着,麻利的饶过莫辰,嗖的一下钻进睡袋里。

莫辰叫道“C!那是我的窝儿。”

郑义一手关上拉链,另一只手指了指沙发上的小静“反正你们也碰不到对方,兑付一宿吧!再见~~”

莫辰郁闷的一脚踢在睡袋上,里面的郑义像只大泥鳅似的扭动了几下。

郑义这赖皮的劲头,最令莫辰没辙,道理这个东西,要跟讲理的人说才有用。

莫辰无奈的看了眼沙发,要说他现在躺上去,确实碰不到小静。只不过莫辰难过自己心里的那一关,总觉得睡在沙发上,如同把小静当褥子,压在身下一样。

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,睡袋里很快传出极附节奏的呼噜声,差不多同一时间,卧室的灯光熄灭。

总不能像站岗一样,站在地上杵一宿,最后,莫辰只好按最原始的计划,在客厅的地上,打起地铺。

次日清晨,莫辰最先起床收拾,这一夜的地铺睡得他快散了架子,加上郑义一宿没消停过的呼噜声,令他一丝恋睡的心情都没有。

清早排队用卫生间,孟歆瑶像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一样,做了个简单的早餐。

待到一切整装完毕,郑义便直言,需要孟歆瑶把“引子”给他拿来。

孟歆瑶的两条眉毛快挤到了一处,硬着头皮转身走进卫生间,郑义突然叫住她。

郑义不知从哪变出来一个迷你器皿,递到孟歆瑶手上,嘱咐道“指甲大小的一块就行!”

五分钟后,带血的器皿归还到郑义的手机,孟歆瑶别扭的窝在沙发里黑着脸。

莫辰有点奇怪,往常郑义若要开坛做法,一般都是选在晚上,今天却例外。

郑义鼓捣了半天的元宝、黄表纸,拿着朱砂在上面胡乱画了半天,在几人好奇目光的注视下,好半天才似完工一样,抬起头便对孟歆瑶说“小瑶瑶~~还得需要你帮个忙~~”

孟歆瑶圆瞪的双眸中,写满了拒绝……

郑义说,他之所以选择在白天做法去寻小静丢失的一魄,是因为鬼魂惧怕阳光,当然这几乎是常识。

也是因为这一点,通常一些灵异从业者,在白天会相对放低警惕,如此,有助于准确的沾到小静那一魄的位置。

“你不刚说完鬼魂怕阳光,小静要怎么出去?难道她就不怕?”孟歆瑶问。

郑义笑看孟歆瑶“所以说需要你啊!”

郑义的打算是,做法让小静附到孟歆瑶的身上,孟歆瑶是生人,自然不怕阳光。

而之所以要用孟歆瑶的阴血,为的就是,让两者更能容易的融合在一具肉身。

关于被附身,孟歆瑶倒是没什么意见,她只是对“引子”比较介意,她低声的嘟囔道“哼……那我这日子要是没赶上,您老人家还做不成呢!”

郑义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“只是用你的会方便一点,别想太多!”om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