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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.第66章 得偿所愿(1 / 2)

66.第66章 得偿所愿

看到这句话的你已进入异次元,请前往晋/江购买正版。  ――她虽有心照顾, 但生意和人情必须分开, 不能白送出去, 免得将来牵扯不清楚。再者开了这个头,万一再有人来求秘方,又当如何?

就算一切顺利, 等她这边交割完毕, 能去正阳门外做生意, 也是很久之后的事了。

第二日,刘嫂子过来帮忙时, 清薇便提起了此事。

刘嫂子大惊, “这生意做得好好的, 姑娘怎么忽然提起这个来?”

清薇叹了一口气, “嫂子面前, 本也没什么不能说的。实不相瞒, 其实昨日那些歹人的目标并不是那孩子, 是我。”

“这怎么会?”刘嫂子吸了一口气,左右看看,才压低声音道, “姑娘快说,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清薇便将事情始末说了出来,“赵将军言, 那几人供出是被钱大郎撺掇的, 这话再不会有错。我才来长寿坊没多少日子, 就做了这惹人眼红的生意,被人惦记也是难免。一招不成,不知还会使出什么招数来。所以我想着,这生意转让给嫂子,总好过给人谋夺了去。您也是世代住在这长寿坊中,不怕他钱大郎。”

刘嫂子闻言,面色几变,将个钱大郎骂了个狗血淋头,才道,“也是,你年纪轻,又是个姑娘家,遇上这种事,当真有嘴也说不清。好在是遇上了赵将军。这钱大郎也着实可恶,自家没本事,倒惦记别人的生意。我倒要看看,他还能使出什么招数来!”

末了又问,“只是这生意若是转给我,清薇姑娘你岂不就没了营生?”

“这个嫂子却不需担心。”清薇说,“我听赵将军说,正阳门外御街两侧有不少人摆摊卖这些吃食,那里日夜都有羽林卫巡逻,进出的又都是达官贵人们,想来没人敢惹事的。我不如就往那里去。”

“这倒是个好主意。”刘嫂子闻言眼睛一亮,“姑娘手艺好,走到哪里都是不必发愁的,却是我多心了。”

皇城外进出的人身份高,嘴自然也挑剔,别看那里都是小摊,其实许多都是祖传的手艺,做出来的东西滋味一绝,真要论起来,四大酒楼里的菜,未必就能胜出许多。不过贵人们讲究排场,酒楼到底比小摊有档次得多。平日自己吃也就罢了,难不成请客也让人坐在街边么?

所以,对自己的手艺没有信心的人,纵然知道那是个好选择,却也是不敢去的。

贵人的生意,可不是那么好做的。

“我没有父母亲人在,嫂子肯惦记,是再求不来的福气。”清薇说,“原本我倒想将这生意索性送给嫂子,只怕以后说不清。因此嫂子还是回去同家里商议,只要拿出五两银子,我便将熬粥和做馒头的手艺教给你,保证做出来跟我做的是一个味道。”

“这是应当的。”刘嫂子道,“只是五两银子的确不是小数目,我还得回去问问我们当家的,明儿再给姑娘准信。只是我还有个不情之请,姑娘也知道,我年纪大了,笨手笨脚的,不如年轻人利落。我有一个女儿,今年也得一十二岁了,不如让她来跟着姑娘学?往后也好有个傍身的手艺。”

“可以。”清薇笑着应了。

大概是知道往后就是自家的生意了,所以刘嫂子今日格外卖力。说来也巧,今日生意比平时还好些,大约昨日清薇救了个孩子,长寿坊的居民大都认可了她,也肯照顾她的生意了。

忙碌的间隙,清薇数次往街口钱大郎家的店看过去,都见钱大郎面沉如水的坐在店门口,正往这边看。离得远,他的眼神看不清,但不知是否先入为主的错觉,清薇总觉得像是被毒蛇盯住一般,那种黏腻恶心的视线,让人浑身冒鸡皮疙瘩。

她昨日没对赵瑾之说谎,这门生意她本来也不打算长久的做下去,但也没有打算那么快就换营生。何况自己做的,和被人逼着做的,却是绝不一样的。

所以清薇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退让?

走之前,不给这钱大郎一个大大的教训,怎显出她赵清薇的手段?她在宫中,可不是靠着周太后和虞景母子的庇护过来的!甚至她最初刚到东宫时,这母子二人的境遇其实非常糟糕。

顺懿太子――也就是虞景的父亲虞绍,天资卓绝,在世时简直光辉闪耀,让他所有的兄弟都黯然失色,被他完全压制住,生不出任何心思来。可惜天妒英才,虞景出生之后不久就意外早逝。这样一个人,他留下的儿子自然就成了诸皇子的眼中钉,生怕他继承了乃父之英才。

在这种情况下,虞景就算满腹聪明,也丝毫不敢显露,靠着这种伪装,才磕磕绊绊长到十四岁。这段幼年经历,扬尘饿过了他莫测多疑、喜怒不定的个性,清薇刚到他身边时,简直称得上是内忧外患。

若不是一路扶持着这样的虞景登上那个位置,她在宫中又怎么可能风光无限,让后宫嫔妃都要避让三分?

转念之间,清薇已经有了主意。

其实这件事,最简单的办法是驱虎吞狼、借刀杀人,直接将刘嫂子推出去跟钱大郎对立,再稍加引导,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。毕竟钱大郎在这长寿坊中的人缘并不好,甚至许多人对他颇有微词,只不过几十年的老街坊,彼此就算有矛盾也不会爆发出来。

然而如此一来,等于是将刘嫂子一家推上了风口浪尖。群情激奋的时候,街坊们自然不觉得有什么,一旦冷静下来,恐怕又会觉得心寒,届时刘家在长寿坊的日子,怕也不会好过。

所以虽然这法子简单,但清薇却不屑去用。

她有更省时省力的法子。钱大郎这样的人,不值得她多费心思,还把旁人搭进去。

清薇正费力的用刀子劈砍将剔了肉剩下的大骨头,打算用来炖汤。

赵瑾之一见她举着比她手臂还粗的骨头刀,动作摇摇晃晃,仿佛下一刻就会砍歪,不由提起了心。抓了个清薇停下来喘气的空档,连忙开口,“赵姑娘。”

清薇回过头,对他总是出现在墙头上已是见怪不怪,含笑道,“赵大哥回来了。”

“你这是在做什么?”赵瑾之问。

清薇道,“这些骨头丢了可惜,我想用来熬汤。大锅里小火焖上一整夜,就是上好的高汤,又香又浓,下面条做汤头最好不过。”

赵瑾之看着地上一堆骨头,不由微微挑眉,“你一个人住,熬这样一大锅汤难道还能自个儿喝了?”

“自熬好了分送邻里就是。”清薇不在意的笑道。

赵瑾之微微皱眉,想了想,站在墙上,将梯子抽过来搭在这边,爬了下来。他走到清薇身边,接过她手里的刀子,开始动手劈那些大骨头。他的手掌宽厚,胳膊有力,握着骨头刀也十分稳当,几乎每一刀都能恰到好处的将一块骨头劈成两半,不一时一堆骨头便都弄好了。

他将刀子放在一旁,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,这才看向清薇,表情有些凝重的道,“我今日出门时听说,赵姑娘搬来两日,前后便花费了近十贯钱?”

清薇吓了一跳,“赵大哥从哪里听说的?”她自己一笔一笔算过账,这才知道花用了多少钱,如何外头就都知道了?

赵瑾之叹气,“我知道你刚从宫中出来,里头的规矩不大一样,且你一个姑娘家独自住在这里,自然想与邻里为善。但须知升米恩斗米仇,你这般大手大脚的抛费买好,能有多少用处且不提,只怕会引来宵小觊觎,还是当心些好。”

清薇听他轻描淡写说出自己的打算,言语之间颇有不以为然之意,不由涨红了脸,虽然没有开口说话,心里却是不服气的。

正是为着怕人觊觎,所以她才要做出财大气粗的场面来,让人轻易不敢打她的主意。毕竟对不了解的人来说,她从宫中出来,谁知是不是认识什么奢遮人物?那些宵小之辈多半胆小谨慎,不是亡命之徒,见她如此,心下自然也就有了顾虑。

只是这些打算,却不必与赵瑾之分辨。

赵瑾之见她不说话,也意识到这番话说得有些重,“是我造次了。”

“不妨,赵大哥也是好意。”清薇也回过神来,念及赵瑾之的性子,会当面直言倒不令人意外。话虽说得直白,却也是为自己好,因此重新挂上笑脸,“饭菜我都已准备好了,赵大哥是在这里用,还是带回去?”

“带回去吧。”赵瑾之略略犹豫,便道。

虽然关上了门户,不会有人知道自己在这里,但君子慎独,不因别人不知道就放纵,他自然不能久留。

清薇也早料到,拿了一个大的盒子过来,将饭菜都盛好放入,交给赵瑾之。

赵瑾之提着盒子,翻墙回到了自己的住处,才将几样菜一一取出摆在桌上。闻着扑鼻而来的香气,他扫了一眼四个菜,先夹了一块红烧肉,肥而不腻的五花肉入口即化,滋味上佳。赵瑾之忍不住又吃了几块,这才将筷子转向别的。

清薇做的四个菜里倒有三个是肉菜,吃得赵瑾之十分满意。他习练武艺,胃口本来就较常人更大,这些菜吃完了,看着光光的盘子,竟还有几分意犹未尽。

赵姑娘的手艺可真好!